中俄在北极地区的合作涵盖了广泛的领域,包括科学交流、旅游、运输以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2017年成立了一个俄罗斯-中国北极地区合作工作组,定期举行双方会议,讨论国家间经济和科学合作的机会。2022年,俄罗斯和中国签署了《关于国际关系进入新时代和全球可持续发展的联合声明》,其中谈到了深化北极合作和共同开发北极航线的必要性。
一、液化天然气
2013年,俄罗斯NOVATEK公司和中国CNPC(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开始合作开展亚马尔液化天然气项目。作为项目的一部分,建造了一个由三条主要工艺线组成的综合气体处理和液化工厂,总设计能力为每年1650万吨,还有液化天然气储存罐,一个海港和一个机场。同样在2018年,北极LNG-2项目开始工作,该项目也涉及中国资本(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10%,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10%)。该项目在2021年底已准备好59%,计划建造三条液化天然气加工线。这两个项目都符合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中的几个目标:开发特殊加固的冰级油轮 "Arc7 "和在北极LNG-2项目建设中使用重力型地基,符合可持续发展目标9--工业、创新和基础设施,这两个项目可以与可持续发展目标7--可获得的清洁能源和可持续发展目标13--应对气候变化相关联,因为它们设定的目标是通过改进燃气轮机和烟气热回收以及部分从燃料到煤的过渡来提高能源效率。
二、石油
2015年,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下属的中海油田服务有限公司(COSL)与俄罗斯石油公司和挪威国家石油公司的合资公司Magadanmorneftegas和Lysyanskmorneftegas签署了一份合同,在鄂霍次克海的Magadan-1和Lysyanskiy地区打两口勘探井。Gazprom Geologorazvedka公司积极使用南海八号半潜式钻井平台(SSDR),该平台属于中国石油服务公司COSL。2017年,在喀拉海(在Leningradsky GCF)的2400米深处钻井;2018年,SSDR参与了喀拉海Rusanovsky和Nyarmeisky底土区的勘探工作;2020年,也继续与SSDR合作。2020年,PJSC Gazprom Neft将北极地区生产的14.4万吨石油通过北海航线(NSR)56运往中国烟台港。
三、运输业
2015年,俄罗斯远东和北极发展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签署了一份关于北方海路的合作协议。2017年6月20日,国家海洋局和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了 "一带一路海上合作构想",提出在传统的中国-欧洲航线上再增加一条经北冰洋的航线。同年12月8日,在亚马尔工厂首次装载液化天然气时,俄罗斯总统普京指出:"丝绸之路已经一直延伸到北方。让我们把它与北方海路结合起来,我们将拥有我们需要的东西,我们将使北方海路成为丝绸之路。2019年,NOVATEK、中国远洋海运股份有限公司、Sovcomflot和丝绸之路基金之间签署了一项协议,以建立海上北极运输公司。该企业的活动旨在创建冰级油轮,确保亚马尔液化天然气和北极液化天然气-2项目以及NOVATEK其他在建项目的液化天然气全年安全运输。
四、旅游业
自2008年以来,中国旅游公司“极地之美”与国际机构“海神号北极之旅”合作,利用俄罗斯核动力破冰船 "波贝迪 "号,组织了前往北极的定期航班。极地之美发展迅速,现在已经为2000人提供了旅游服务,其中大部分是中国人,使其成为北极地区最大的中国旅游公司。中国游客看到了北极的独特性质的兴趣,北极旅游流的增长前景被双方评价为高。2018年,由联邦旅游局副局长率领的俄罗斯代表团来到中国,与中方讨论了深化旅游合作和发展旅游市场合作机制的问题(可持续发展目标8-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可持续发展目标9-工业化、创新和基础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