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共同开展国际大科学项目
对于在国际大科学项目中的成功合作,中俄双方均感到满意,双方有意共同开展和参与由中俄发起的国际大科学项目。双方决定,将全力推动在基于超导粒子加速器的离子对撞机(NICA)大科学装置框架下的互利合作,将在NICA大科学装置框架下开展子项目合作,并共同为子项目提供经费支持。双方同意就中国与联合核子研究所合作事宜进行积极磋商,在联合核子研究所框架内,以及金砖国家(金砖国家科研设施与“大科学”项目工作组)科研与创新合作多边倡议框架内推广合作的成功经验。双方有意在微生物大数据研究网络、先进同步辐射源和加速器等方面,开展合作并积极推动建立流行病学研究与发展国际数据库。中俄两国在一流高校、世界级科学教育中心方面开展合作。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俄罗斯基础研究基金会进一步加强与扩大合作。
五、联合举办科技会展等活动
双方商定,在包括“中俄科技创新年”的活动框架内继续举办专题会议和展会(如圆桌会议、学术会议、展览),包括在哈尔滨和叶卡捷琳堡举办的中俄博览会框架下的中俄科技合作与技术转移问题圆桌会议、中俄科技创新日、中俄高技术论坛、中俄青年科学家论坛、中俄创新对话及其他专题会展活动。
中方欢迎俄方代表团参加每年的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深圳)、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深圳)、中国国际工业展览会科技创新展(上海)、中关村论坛(北京)以及其他在中国举办的科技与教育展览。俄方欢迎中方代表团参加每年在俄罗斯举办的年度论坛和会议,包括但不限于圣彼得堡国际经济论坛、圣彼得堡国际创新论坛、东方经济论坛(符拉迪沃斯托克)、 开放创新论坛(莫斯科)等其他国际论坛和展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