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国家语言教育政策的变迁

作者:赵淑梅时间:2021-12-28点击数:

语言政策是指人类社会群体在言语交际过程中根据对某种或者某些语言所采取的立场、观点而制定的相关法律、条例、规定、措施等等。语言关乎国家的利益,关乎政治,关乎民族感情,也关乎基本人权,制定语言政策事关国家大局。在全球化进程中,各国在法律政策中颁布的语言教育政策不仅仅只为教学上的考量,语言教育政策越来越对社会、文化、经济、国家安全、地缘政治发挥重要影响,并为一定时期的国家政治经济利益服务。

一、沙皇俄国的俄语教育政策

从俄语语言文化史的角度看,俄语标准语的发展始于17世纪,历经400年,在十月革命前俄语一直在斯拉夫教会语言,上流社会交际语言和民间口语三者的影响和作用下发展演变。

1710年,彼得一世颁布《推行民用新字母》法令,改革字母表。旧的基里尔字母仅允许用于教会书籍和祈祷文献。彼得十分关注译作与科学用书,要求译者、出版人士在翻译编辑这些作品时,不使用古斯拉夫语,而用远离教会书面语的世俗语言——大众俄语。俄语字母改革对斯拉夫书面类文学语言影响极大。

19世纪30年代,俄语标准语的主导地位由文学语言占据,普希金以其体裁多样的文学创作全面规范了文学语言,奠定了俄语标准语的基础。但这个时期同时也是尼古拉一世的反动统治期间,警察机关对人们思想的监控无处不在。从1804年到19世纪30年代,俄国中学暂停俄语教学,更多地学习拉丁语、古希腊语、教会斯拉夫语及其他外语。此时俄国虽然涌现出了很多享誉世界的学者,但他们当中很少有人用俄语撰写科学著作,对知识的普及更未给予相应的关注,沙皇政府对此也不感兴趣。

19世纪下半叶俄国科学领域取得巨大成就,相应的科学语体在标准语体系中获得重要地位,由此俄语标准语形成了较为全面的语体系统。文学和科学领域的世界级成就,共同将俄语推向世界。19世纪中期起,俄语成了国际通用词语的来源之一,许多社会政治词汇、科学词汇为欧洲语言所接受,获得了国际知名度。与此同时,沙皇俄国走上了对外扩张、强行殖民化和俄罗斯化的道路。

沙皇俄国是以俄罗斯族为中心的国家,为了维护其殖民化统治,对非俄罗斯民族强制实行“义务国语制”。沙皇政府于19世纪60年代批准了《初等国民学校章程》,并在此基础上对其小学和中学进行改革。沙皇于1870年针对非俄罗斯族学生的学校模式通过了《伊利缅斯基方案》。伊利缅斯基认为,用本族语对学生进行初期教学,同时让他们学习俄语,在掌握俄语后,教学全部转用俄语。该方案还提出学校的教科书也应该用学生的本族语编写并加上俄文字母。1873年后相继出台一系列法律法规阻止非俄罗斯民族学习本民族语言,强制推行俄语教学,俄语成为强制推行的国语。沙皇政府规定,在法庭、官方或正式场合只许使用俄语,不许讲民族语言。

二、苏联时期的俄语教育政策

1904年沙皇俄国科学院下设了正字法委员会,致力于解决简化书写的问题,但却未通过审议。十月革命后(1918年1月5日)在布尔什维克政权掌权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在《消息报》上刊登了正字法改革的法令,要求在各级学校及出版机构实行新的正字法。在当时人口文化水平偏低的情况下,新正字法的确的确发挥了积极而正面的作用,在非常短的时间内提高了全民的文化水平。由于大众传媒的发展及教育水平的提高,苏联全国各阶层人口开始接触到俄语标准语,俄语成为世界上最为发达的语言之一。19-20世纪的俄国革命运动在全世界引起了巨大反响,特别是十月革命后,俄语标准语作为外交语言登上世界舞台。俄语当之无愧地成为苏联各民族之间交往的语言。

列宁密切关注俄语标准语的发展,他指出语言学家的迫切任务就是编纂俄语词典。在1935-1940年间完成并出版了《俄语详解词典》,共收录词条近9万个,面向广大读者,有助于读者掌握俄语词汇、语法、语音、修辞规范,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俄语标准语规范的稳定化。到了1956年,现代俄语的拼写法和标点符号使用方法进行过修订。列宁不能容忍草率的对待俄语标准语。1920年他写了《论净化俄语》的简论,号召大家保护俄语免受破坏。

在这一阶段,基本实施列宁提倡的各民族语言平等的政策。在1918年十月革命胜利一周年之际,列宁和斯大林签署的《俄罗斯各族人民权利宣言》中明确提出废除任何民族的一切特权和保证少数民族的自由发展,当然也包括任何民族的语言特权在内。取消了“义务国语”的提法,为实现真正的语言平等提供了前提条件。在处理民族语言和俄语的关系上,这一时期明显的突出强调了民族语言的地位。特别是在20世纪20年代语言建设的高潮时期,在语言使用方面本土化的思想占据主要位置。

1938年苏联用行政手段推行俄语的语言政策升级。在《关于民族共和国和民族州必须学习俄语》的决定中规定,俄语是苏联所有学校一年级起的必修课程,不完全中学毕业的学生在口语和书写方面,都应该能用俄语正确表达自己的思想,要掌握俄语语法,通过某些作品熟悉俄罗斯文学的技能。强行规定一些加盟共和国高校的教科书一律用俄文印刷。

1958年,苏联将本民族语言作为必修课的规定废除,将其列入选修课的范围,但俄语仍然是必修课程。1961年苏共二十二大决议和这次大会通过的纲领对学习俄语有专门的阐述:俄语是各族人民的“第二本族语”,即各民族的共同交际语。这样,俄语很快成为了苏联的“第二母语”,俄语成为了政治、经济、军事、科技等领域的唯一用语。

1964年勃列日涅夫执政后,规定各加盟共和国和自治共和国在教育领域实行“双语制”,即俄语和本民族语言共用。1973年通过的《苏联和各加盟共和国国民教育立法原则》授予各民族平等的受教育权和自由选择教学语言的权利,1977年的苏联宪法中也规定了公民平等使用各种的语言的权利,应该说,苏联有关语言平等的法规是十分明确的,但实际上,20世纪70-80年代,苏联对俄语的推广几乎成为一种运动。到上世纪后半叶,俄罗斯文化席卷全球,俄语已是最流行的斯拉夫语言,是欧洲无论地理范围还是作为母语人数最流行的语言。

1985年戈尔巴乔夫开始担任苏共中央总书记,并着手进行多方面的改革。戈尔巴乔夫提倡在民族问题上更加民主化,提出所谓的“原住民族语言为国语的语言改革”,各个民族有权利发展自己的本族语言。从1988-1990,很多加盟共和国相继通过自己的语言法,各自赋予了本民族语言以国语的地位,各民族群体一致提倡“回归母语学校”,俄语从“第二母语”降为了族际用语。

三、俄罗斯联邦的国语教育

苏联解体后,俄罗斯联邦1993年颁布的《俄罗斯联邦宪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俄语是俄罗斯联邦全境内的国语”,就此,俄语作为国语的语言政策进入到独立的俄罗斯联邦的国家语言政策的研究视野之内。1996年1月通过的《关于修改和补充〈俄罗斯联邦教育法〉的联邦法》中规定,教育领域语言政策的共同问题由《俄罗斯联邦各民族语言法》进行调节,俄罗斯联邦公民有权用本民族语言接受基础普通教育,同时有权在教育体系所提供的可能范围内选择教学语言。以保证公民用本民族语言接受教育的权利,并强调俄罗斯联邦各共和国国语的学习问题由各该共和国立法调节。2005年6月《俄罗斯联邦国语法》正式实施,最终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了俄语的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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